浙江省丽水市自2016年3月被国家林业局列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以来,致力于“资源变资本,青山变金山”的机制创新,释放出巨大改革红利,取得了三方面新的突破。
突破一 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
出台政策创新机制。2016年底,丽水市政府印发了《丽水市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丽水市林业融资从实物抵押向权利质押拓展。2017年,丽水市林业局、市人民银行出台了《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管理办法》《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有章可循。
总结提高创新模式。主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直接质押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担保基金贷款两种模式,以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物融资,解决了公益林在政策上不允许林木资产抵押融资、发生不良贷款不能通过采伐林木来处置等难题。
突破二 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
创新林权流转证制度。按照林地三权分离原则,引导以前流转的林地完善合同,规范林地流转行为。截至2017年11月底,丽水市规模林地流转颁发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835本、面积16万亩。
流转证成为贷款新抵押物。银行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新的贷款业务,解决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融资抵押物难题。截至2017年11月底,累计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1526笔3.6亿元,贷款余额478笔1.3亿元。
突破三 林权抵押贷款稳步增长
丽水市林权抵押贷款走过了林权证抵押、经营权流转证抵押、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3个创新阶段。9年来,丽水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总量一直占全省一半以上份额,居全国各地市之首。
大力发展担保组织。2016年以来,丽水市以龙泉花桥村惠农担保合作社为标杆,大胆探索发展村级担保组织,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已建立村级担保组织194个。
积极推进森林投保。继续保持有林地林木火灾保险全覆盖,推进以竹林综合保险为主的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保, 2017年力争超过8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