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林业品牌建设,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局林业品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龙 国家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彭有冬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祁 宏 政法司副司长
王祝雄 造林司司长
徐济德 资源司副司长
贾建生 保护司副司长
刘 拓 林改司司长
闫 振 计财司司长
胡章翠 科技司司长
杨 超 场圃总站总站长
刘 红 花协秘书长
王 满 中产联秘书长
石 峰 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费本华 竹产业协会会长
宋慧刚 经济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林业品牌工作,审议林业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林业品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司,负责提出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事项和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司司长胡章翠兼任。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