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是南方重点林区县和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近期,沙县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解决“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现将《意见》主要内容摘要刊发,供各地学习参考。
福建沙县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
一、着力培育林业特色产业,推进乡村兴旺富民
1.做大做强林产深加工。强化项目带动,延伸上下游产业链,“上下结合”转型“二产”。依托金沙高新园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以艾迈博生物医药项目为龙头,用好单克隆抗体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生产基地,研发生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生物医药拳头产品,加强与江中制药合作,建设以天然植物为原料产品的沙县小吃食材大健康产业园,并和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全力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园。依托金古开发区建设后底木竹加工区,以恒通木业、吉顺板业为龙头,发展松胶合板、杉扣板、竹胶板等系列加工产品,以及利用指接板生产三氯氰氨贴面板。扶持做大鸿源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毛竹“三剩物”,推进低聚木糖产业化生产,开辟国内生物质产业化利用的新领域。依托青州工业园建设林产化工区,以松川化工、青州日化为龙头,积极发展松油醇、苯乙醇、长叶烯、异长叶烯等特色产品,拓展延伸日用香精、化妆品香精及制造香料市场,积极打造畅销海内外的林产化工产品生产基地。
2.推广种植珍贵树种。实施兴林富民行动,突出“适地适树”,制定珍贵树种种植产业规划,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措施和技术支持,支持和鼓励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大户和村集体带头发展适宜我县生长的珍贵乡土树种,通过开展荒山造林和迹地更新,鼓励在一般商品林或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下套种珍贵树种,利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基本农田外的抛荒地、旱地、坡耕地,以及城市、村镇空闲地等非规划林地广泛种植珍贵树种。积极探索林下套种、养殖等经营模式,实现以短养长、立体经营,逐步优化树种结构,改变当前树种单一的现状,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同时,积极发展配套产业,依托沙县空港、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的优势,培育珍贵树种活立木交易市场,并探索建立楠木交易期货市场,激活森林资本。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0年底全县完成新种植珍贵树种1万亩以上,到2035年种植规模达到10万亩以上,并将富口镇打造成“楠木小镇”。
3.打造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我县“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品牌优势,依托绿色生态环境和交通区位优势,利用县域“高度、温度、湿度、绿化度、洁净度、负氧度、精气度、优产度”等良好养生指标,以马岩山庄为基地,以草本植物为主打,打造一批极具吸引力的森林康养体验活动项目,抱团发展森林康养、活水疗养、禅修静养、生态农养、山水游养等康养产业,开展森林浴、森林步道、养生饮食、森林茶馆、森林观鸟、运动养生、芳香疗养、康养指标检测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候鸟式、度假式养老模式,创办“森林老年大学”,积极开发中高端养老市场,做大做强森林等自然生态旅游,培育森林生态文化,打造森林康养目的地,积极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城市森林公园,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发展,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把藏在深山的“绿色银行”变现,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双赢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打造示范性森林康养基地3个,年吸纳康养游客60万人次以上,实现森林康养产值8亿元以上。
4.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在确保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主体用途的前提下,着力破解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发展难题,同步推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直接赎买、定向收储、改造提升三种模式,重点发展“我出钱,你来改”改造提升模式,充分利用森林的多种效能以及林荫空间,鼓励将改造提升林分纳入林业碳汇林,试行林上与林下、林木与林地、森林生态景观与林木所有权分开,开展复层林经营,种植珍贵树种,发展林下经济。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龙头企业为依托、科技服务为支撑,突出特色,强化品牌,大力发展经济林、林药、林菌和景观利用,以沙县小吃集团为依托,结合沙县小吃转型升级,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非木质林产品,种植草本、灌木等中草药材,实现根、茎、叶、花、果、汁的有效利用,重点推广沙县小吃配料细叶青蒌藤、黄花倒水莲、铁皮石斛、五指毛桃、金线莲、三叶青、黄精、细叶香桂等沙县小吃草根炖罐药材,在沙县马岩康养基地和高砂楠木林林下套种珍贵树种和细叶青蒌藤等经济作物,建成沙县小吃配料林下种植基地示范点,形成“一乡一品一特色”,促进规模发展,发挥品牌效应,开辟林农增收新渠道。力争到2020年底,林下健康食药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二、着力创新林业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有效
1.完善集体林产权制度。继续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在保证农民承包权益的基础上,鼓励采取集资造林、村企合作造林、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实现方式多样化。鼓励和支持村级林业股份公司或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村集体和村民按比例共享经营收益,促进村财、村民同步增收。健全完善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制度,赋予林地经营权在林木采伐审批、征地青苗补偿、经营权抵押登记、担保、流转、入股等方面权能,促进林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加快林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推进林权资产化、资本化。
2.推广“四共一体”模式。发挥官庄林场、水南林场省属国有林场和县国有林场的优势和特色,整合科技、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充分发挥其在科技领先、产业联动、资源整合、技术服务、经营示范等方面的重要引领作用,推行“X+国有林场”托管合作经营方式,鼓励乡(镇、街道)和村集体林场、村民小组、林业大户以及各类林业经营组织与国有林场合作,推广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的混合所有制“四共一体”乡村共享经济模式,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提高林业效益,确保集体林业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农民受益,实现互利共赢。引入国开行、农发行与县林权收储有限公司合作,利用政策性银行长期限、低利率的信贷优势特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通过持续性的资金投入,做大做强“四共一体”合作方式,切实增强林业的质量和效益。
3.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加大林业信息化投入和建设力度,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研发珍贵树木种植管理可追溯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芯片植入管理,记载珍贵树木的种源、种植、抚育、树龄、胸径、树高、健康状况等信息,并对采伐和采挖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珍贵树木“一树一证”制度,依托可追溯管理系统,实行“证书+芯片+二维码”管理,在非规划林地上种植的,按株发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经济成熟”进行管理,建立采挖、转让、运输、销售、继承等制度,采伐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并及时更新补种,实现青山常绿、永续利用;在林地上种植的,采伐管理视同一般人工用材林,按面积发证,编制经营方案,按照“自然成熟”进行管理,在保持一定林分的基础上,经林业部门批准,允许择伐。
4.拓展普惠林业金融。健全适合林业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福林贷”、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等贷款品种,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丰富涉林贷款品种,降低贷款成本,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共享联动金融政策,逐步做大贷款总量,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启动林业PPP项目,提高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水平。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林业“投保贷”一体化,努力做到山上盘活、山下激活。
5.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理清村集体林业资产,加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集体流转山林收益和集体山场、林场收益等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要加强林地管理,坚决制止和依法处理村民抢占抢种林地林木的行为,通过加强林地使用费收取和使用管理,保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鼓励村集体带头开展楠木等珍贵树木种植,利用村集体林地与县国有林场开展“四共一体”合作,通过资本运作每年取得效益回报,共享林业增产增值的效益,从而解决村集体“没钱办事”的问题,进而建强村级组织,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6.培育林业职业经理人。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构建“理事会+监事会+职业经理人”的生产经营机制,公开聘请林业职业经理人进行生产经营,采取“纯收益按比例分红”“保底+二次分红”“佣金+股份分红”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乡村治理新机制。深化与福建农林大学等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办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林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健全完善林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考核、管理、激励机制,成立林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建立林业职业经理人资格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人才交流制度,畅通进入和退出渠道,实现经营主体与职业经理人双向选择。充分整合涉林项目、资金和政策,制定林业职业经理人产业、科技、创业、信贷贴息扶持等配套政策,支持林业经营主体提升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主动参与林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三、着力打造生态美丽沙县,推进乡村宜居文明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完善提升城区七峰叠翠森林公园、鼓楼坪公园、淘金山公园、龙湖公园等建设,规划建设铁路公园,集绿色通道、文化长廊、景观游赏、健身休闲等一体的公共开放空间,与体育公园、水南公园、莲花公园、“一河两岸”景观公园等相衔接,打造“串珠公园”,形成“城在园中”,让居民共享绿色生态福利。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注重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提档增绿,加大珍贵乡土阔叶树种造林力度,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建造森林休闲小公园。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推进以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为主的建设。在七峰叠翠公园建设楠木种源基地和楠木文化馆,打造“一乡一公园、一村一景观”,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2.积极促进乡风文明。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串珠公园”和楠木文化馆打造成集观赏、休闲、科普为一体的文化活动阵地,倡导爱绿护绿,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探索鼓励推行“树葬”,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活动,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实现乡风文明。
3.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天然林禁伐保护政策,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森林资源监测、航空护林、森林防火、防盗防滥伐林木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监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林地面积保有量在218.85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现有水平,林木蓄积量达到1390万立方米,努力打造“美丽沙县”,切实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四、着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保障乡村实现振兴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坚持“县委直接领导、部门配套服务、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落实”的林改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促乡村振兴。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支持和参与林业改革与发展。
2.加强人才保障。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从林业部门选派懂业务、会改革的林业科技人员下沉到林改重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指导基层结合实际深化林改。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引导和鼓励农业和林业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到村工作。
3.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列入效能考核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层层制定和落实责任表、进度表、考核表等“三个表”,采取重点督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村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报工作薄弱环节,对改革不力、不敢担当、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