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动态2018年第1期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8-01-03来源:林改司(木行办、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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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动态2018年第1

 

编者按: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推动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现将《计划》的主要内容摘要刊发,供各地学习参考。

 

江西省实施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强化保障,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使其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新的增长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依托林地资源优势,实施立体种养、复合经营,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走出一条森林与林下品种生长相得益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相互融合的新路。

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林下产品质量提升为核心,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推动作用,引导林下经济走原料基地化、产品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的新型发展道路。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林业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将林下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精准扶贫开发、循环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升产业层次。

坚持区域特色。基于资源禀赋和经营传统,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优势和特色品种,打造区域品牌,逐步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经营规模适度、产品竞争力强的现代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坚持模式多样。在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非木质产品采集与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的同时,积极鼓励发展“不砍树,能致富”的林地种植业、森林生态公共服务等非木质利用等,进一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三)主要目标。重点打造油茶、竹类、香精香料、森林药材(含药用野生动物养殖)、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六大林下经济产业,不断提升林下经济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功能、对生态建设的支撑功能、对农民增收的促进功能。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新增规模1000万亩以上,经营林地累计达到4600万亩;新增林下经济产值800亿元,年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参与农户达到230万户以上,使全省大多数山区林农实现“不砍树,能致富”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油茶产业工程。重点打造袁州、丰城、樟树、高安、渝水、分宜、湘东、芦溪等赣西重点发展区,遂川、万安、永新等赣中重点发展区,赣县、信丰、上犹等赣南重点发展区,进贤、瑞昌、武宁等赣北重点发展区,上饶、玉山、贵溪等赣东北重点发展区,形成油茶产业发展区域特色。

(二)实施竹产业工程。重点打造弋阳、万年、贵溪等赣东北笋产业发展区,宜丰、奉新、铜鼓等赣西竹加工业发展区,资溪、黎川、瑞金等赣东竹产业发展区,崇义、遂川、井冈山等赣西南竹产业发展区,安远、龙南、寻乌等赣南竹产业发展区。

(三)实施香精香料产业工程。重点发展以金溪为代表的樟科香精香料产业基地,以吉水为代表的林化香精香料产业基地,以抚州、吉安等地为代表的药用香精香料和以全南为代表的桂花香精香料产业基地。

(四)实施森林药材产业工程。重点发展樟树、万载、丰城、新干、峡江、吉水、遂川、南城、临川、金溪等地以枳壳、吴茱萸、黄栀子等为主的传统药材;修水、武宁、分宜、芦溪、遂川、井冈山、全南等地以杜仲、厚朴、黄柏等为主的特色药材;德兴、横峰、渝水、余江、龙虎山、黎川、玉山等地以掌叶覆盆子、铁皮石斛、香榧等为主的药食同源药材;进贤、乐安、资溪、铜鼓、崇义、樟树、贵溪等地以梅花鹿、麝、黑熊、河麂、穿山甲、稀有蛇类等为主的药用动物药材。

(五)实施苗木花卉产业工程。重点将南昌市及其周边地区建成全省苗木花卉技术研发、市场交易中心和景观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区,辐射带动九江、抚州市;将赣州市建成全省优质乡土树种、林木种质资源繁育生产区,辐射带动吉安市;将宜春、新余、萍乡等市建成赣西苗木花卉产业走廊;将上饶市建成全省特色苗木花卉生产区,辐射带动景德镇、鹰潭市。

(六)实施森林景观利用工程。重点推进“一区两带三圈”(鄱阳湖森林旅游区,武夷山脉、罗霄山脉2个森林旅游带,幕阜山九岭山脉、黄山怀玉山脉、大庾岭九连山3个森林旅游圈)格局森林旅游发展,创建一批“示范森林公园”“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提升罗霄山、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江西段)质量;支持赣州市、鹰潭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湾里区、武宁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品牌打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的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林下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要问题。省级层面重点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扶持政策,落实扶持资金,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全省上下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推进改革创新。推动《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适时修订,不断完善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促进林地向林下经济产业转移,更好实现林地经营权在政策补贴、抵押贷款、再次流转等方面权能。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家庭林场领办或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与林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林下经济适度规模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三)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现有财政项目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各市、县(区)政府应大力筹措扶持资金,积极利用国家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将林下经济产业列入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林业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执行符合市场的贷款利率低、贷款周期较长的信贷优惠政策,符合扶贫条件的应给予基准利率的扶贫贷款支持。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应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需要,合理运用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办使用林权类不动产证(林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切实解决林下经济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应加快设立林下经济贷款项目,有关利息、宽限期等政策参照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执行。支持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开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发展林下经济需要少量占用林地的,如修筑简易道路、养殖设施,视同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使用林地政策予以倾斜。

(四)突出科技支撑。实行内联外引,整合全省林业科技资源,针对主要种植品种开展良种良法研究,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在良种繁育、仿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防治病虫害、产品采收加工等方面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加快优势品种、特色品种培育技术标准制订步伐,力争完成10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和引导林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生产和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创建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五)支持平台建设。鼓励建设林下经济产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仓储和集散中心,探索组建油茶、松香、竹笋等林业要素交易平台。积极支持省内林下经济企业入驻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交易平台等国家级电商平台。支持有实力的林业龙头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创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和服务链完整、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门户商务网,打造一批林业优势产业电商骨干企业。引导中小林业企业和家庭林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对接,逐步成为电子商务产业链的营销主体,实现从传统经营模式向电子商务模式转型升级。

(六)加强绩效管理。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建立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的依据。加强督查指导,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