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动态2017年第19期
8月30日
编者按:福建省武平县地处闽粤赣边,面积263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324.7万亩、占82.3%。2001年,武平县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和支持。自2001年以来,武平县坚持不懈深入推进集体林改,生态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实现了“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现将武平县推进集体林改的主要做法摘要刊发,供各地学习参考。
福建省武平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难则思变,迈开林改第一步
2001年以前,由于集体林产权不明、经营主体不清等原因,武平县林业面临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望着青山难收益的“五难”困境。为破解困境,2001年6月,武平县在万安镇捷文村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捷文村两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借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经验,把集体山林均山到户。当年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领到全国第一本新版林权证。
2002年6月21日,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总书记到武平县调研,做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重要指示,指出“林改的方向是对的,要脚踏实地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为林改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干劲。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武平县最早提出的“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和“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被吸纳、写入文件,武平县的林改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
二、完善政策,深化林改不停步
分山到户后,武平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革创新,做到了“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林农资产。2004年起,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实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村级担保,积极探索林地入股、山林托管等合作模式,实现林业发展“有钱投”、上规模。全县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1亿元,贷款余额2亿元。二是率先探索商品林赎买机制,让原本待砍伐商品林变身“绿色不动产”。2009年,在全省尚未部署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时,率先将饮用水源区山林划为县级生态公益林,将城区公园、高速公路国省道一重山等列为租赁和赎买重点,目前完成商品林赎买4002亩,租赁3.7万亩。三是率先探索依林扶贫机制,努力做到“不砍树也致富”。探索出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林产品精深加工三大产业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2016年,武平县脱贫办被评为“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全县林下经济生机勃发,2016年实现产值24.22亿元;依托森林景观创建的梁野山景区获评国家4A景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也在加紧推进。
三、林兴民富,绿色发展跨大步
武平县以改革探路,以创新兴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用实践证明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一是生态更美了。2002—2017年完成造林71.5万亩,超过林改前25年的总和,森林覆盖率提高2.9个百分点、达到79.7%。二是林农变富了。2016年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3560元,比2001年增加8.1倍,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从1/6提高到1/4。三是社会更和谐了。杜绝了过去村干部“暗箱操作”乱卖山、乱花钱等问题,极大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4年居全省前列。四是综合实力更强了。2016年,武平县实现GDP161.6亿元、财政总收入10.4亿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3676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87.6%、144.4%、113.6%;首次跻身“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