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动态2017年第15期
6月15日
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四)
一、云南省德钦县妥善调处林权纠纷
德钦县地处藏区前沿腹地,在深入推进集体林改同时,妥善调处林权纠纷,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一)明确“两个必须”。一是要求各乡(镇)辖区内的纠纷必须100%进行调处,调处成功率达到两个95%以上(纠纷数量调处率达到95%以上,纠纷面积调处率达到95%以上)。二是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倾听群众心声、依靠农民群众推进林改。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尊重当地村规民约,始终将林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
(二)成立三级领导小组。县、乡、村三级成立纠纷调处机构,县级由分管林业副县长为组长,成立纠纷调处领导小组,负责县级、乡(镇)级的林权纠纷调处;乡(镇)级由乡(镇)长担任调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调处村与村之间的林权纠纷。村级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由驻村林改工作组组长担任,负责调处组与组之间的林权纠纷。实行辖区责任制,坚持下调一级的原则,分级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总体要求是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及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规范纠纷调处。在纠纷地域现场,采取一次性调处界定的方式进行调处,努力做到“七个认真”、“两个坚持”。即:认真查找历史证人,认真踏查纠纷山林,认真分析纠纷原因,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认真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纠纷调处记录,认真做好思想劝导;坚持纠纷调处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纠纷调处双方当事人在场,引导争议双方自愿协商并签字认可。
(四)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一是有林地实行以亩折股,均股到户。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很高,松茸、虫草等林下资源是山区群众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有林地的权属划分中,如果将其所有权划分到户,容易产生难以调解的利益纠纷。实行均股到户、所有权到组,既能减少纠纷,又能保障农民利益。二是宜林地实行均山到户。将宜林荒山的权属划至各农户,有利于激发农户对林地的经营管理,变土地优势为经济优势。
二、山东省新泰市吸引工商资本助推民营林场发展
新泰市在完成集体林改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总结大户承包绿化荒山的经验,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助推民营林场发展。
(一)招商引资,推动林地集约化经营。利用荒山、丘陵资源,吸引工商资本入驻林业,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新泰正大核桃种植有限公司于2012、2013年规模连片流转石莱镇张家峪等村丘陵地133.3公顷,栽植优质核桃,并利用林地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年收入300余万元,安置富余职工和附近村民就业100余人。天宝镇吸引山东明瑞集团公司的工商资本入驻后,指导5个村的1860户村民,以每公顷1.5万元的价格,签订173.3公顷丘陵地30年的承包合同,栽植矮化、优质大樱桃,解决了土地改良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实现了村民土地租赁收入和打工工资“双赢”。
(二)社企联姻,开启惠农利农新思路。针对林农缺乏资金、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等问题,吸引工商资本入驻,将土地整体流转给企业承包经营。泰安诚平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泰茶“良心谷”茶产业生态示范园,是集有机名茶、南植北引、生态养殖、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示范项目,总投资3.5亿元,规划面积1400公顷,通过土地流转已建成有机茶园400公顷,栽植茶树2400万株。项目全部建成后,年产值5亿元,利润6000万元,可吸纳1万名劳动力就业。
(三)政策服务,护航民营林场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林场的意见》,明确凡由农户、个体、私营企业、外商等非政府投资经营、经营年限达到3年以上、面积在13.3公顷以上、并且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获得了新版林权证的公益林、经济林和用材林,经过申报、审核、认定,可设立为民营林场。目前,已筛选出10个发展较好的民营林场作为示范林场,列入优先扶持对象,并已对部分民营林场发放森林抚育资金200余万元,协调金融机构为民营林场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600万元。同时,建立健全民营林场规章制度和林场档案,实行规范管理。部分民营林场吸纳周边林农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探索“林场+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复合经营模式,利用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种植、养殖、餐饮娱乐等多种经营。为解除林农兴办民营林场的后顾之忧,新泰市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林权登记、林权变更、流转登记、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等职能,实现林地流转的规范化、便民化。
三、安徽省宁国市大力推进农民林业合作社建设
宁国市是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充分发挥了林业合作社对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的重要作用。
(一)突出政策引导,强化资金扶持。市政府制定了《宁国市鼓励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暂行办法》,明确依法成立的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同等享受农业产业化政策;对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行三级标准动态管理,分别给予1至5万元奖励;规范化建设达三级以上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经费补贴0.5万元;专业合作社自产的农产品以自身名义注册商标的一次性奖励0.1万元。专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基地建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研发中心的,执行与龙头企业同等奖励和补贴标准。根据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政策,重点对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予以扶持。对评选为一、二、三等奖的“宁国市优秀示范合作社”,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获国家级、省级和宣城市级示范社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和1万元。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林业合作社建设引导资金,市工商部门免收登记费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单位免费播发合作社广告,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机制创新,强化龙头带动。注重发挥林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发展经济合作组织。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合作社。将山核桃、竹业两大骨干产业,苗木花卉、中药材优势产业以及油茶、红豆杉新型产业作为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点产业,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二是引导金融部门参与合作。市林业局和信用联社共同出台《林业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给符合条件的社员授信,总授信额达4000余万元。市农村合作银行建立合作社员贷款联保制度,联保贷款1亿多元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三是发挥项目支撑作用,增强合作社的服务功能。相关部门为合作社申报项目提供服务,帮助合作社选好项目、选准项目,加强指导与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成功。
(三)突出规划指导,强化综合服务。一是科学规划。确定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集中在特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在竹木加工、花卉苗木、山核桃、中药材、茶叶、食用菌等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二是加强指导。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规范。成立专门班子,做到宏观指导和业务辅导相结合,提供全程跟踪指导。三是搞好服务。把农民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统一规划,整合项目,分层次对基层干部、合作社法人和农民社员进行培训。做好技术咨询、资源普查等相关工作,为合作社组建和标准化生产推广提供优质服务。
(四)突出依法管理,促进规范发展。落实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规章制度。指导合作社发起人制定章程,严格依规管理,依法合理确定公积金提取比例及可分配盈余分配办法。制定了《社员入退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本,形成了生产、经营、管理“五统一”制度:即统一协调各方利益,统一收购质量、标准、价格;统一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统一使用品牌、商标;统一结算、分配,兼顾了林农、合作社、企业三方的利益,增强了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
四、湖南省常宁市盘活林地资源促油茶产业发展
常宁市依托特色优势林业资源,将发展油茶产业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搭建两大平台,提供专业服务。一是组建林权管理服务平台。组建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集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交易、贷款抵押和贴息申报等服务于一体,提供林权登记、变更、注销、信息发布、评估、贴息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构建产业合作平台。引导油茶经营公司、油茶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组成市嘉林油茶专业合作联社,以“统一森林认证运用、统一中低产林改造、统一林下经济规划、统一金融服务对接、统一林农权益维护、统一油茶市场拓展”为服务目标,使各合作社之间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有机整体。
(二)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林地流转。一是开展抵押贷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市财政注资500万建立林权贷款风险基金,在市信用联社实行专户储存,对经营油茶林规模50亩以上的公司和大户按1000元/亩的标准配置信贷资金。二是实行贷款贴息。2014年起,市财政对林业贷款实行全额贴息,降低了林农和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落实森林保险。2014年起,林农个人承担部分的保费统由财政负担。2015年起,对油茶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开展油茶林特色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1000元,保费为10元每亩。市县两级财政对投保的油茶种植户进行补贴,其中衡阳市市级财政补贴5元每亩、常宁市县级财政补贴3元每亩、种植户自己交2元每亩。
(三)规范林地流转,培育产业主体。一是规范流转程序。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保障林地流转有序运行。各部门加强林权监管和服务,推动林权流转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二是探索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林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经营形式,探索创新多种流转模式,实现企业与林农互利双赢。主要有6种土地流转模式:①合作社联合经营模式,由油茶经营公司、油茶专业合作社和个人社员组成,实行联合经营。②“公司+农户”模式,公司提供资金、技术,农户提供土地、劳力,进行合作经营。③大户承包经营模式,支持有实力、懂技术大户兴建油茶林基地。④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按照“乡村引导、入社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农民成立油茶专业合作社,统一开发、统一管护、统一销售。⑤家庭式经营模式,以家庭为单位较长时间承包一定面积油茶林地进行抚育、管护及经济作物套种、间种或家禽放养。⑥返包模式,由公司将从林农手中流转的油茶林地采取返包的方式,把油茶林的抚育、日常管理和茶果采摘等工作承包给当地林农。三是实行租金保护价。在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与经济形式相适应的价格调整机制,林地年租金最低保护价不得低于15元/亩,且每5年要递增5元/亩以上。若采取固定租金模式,林地年租金最低保护价不得低于20元/亩,交易成功的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