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动态2017年第14期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7-06-12来源:林改司(木行办、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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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动态2017年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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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三)

 

一、四川省阿坝州建立健全集体公益林共管制度

阿坝州是全国重要的天然林保护区,当地创新集体公益林管理机制,建立了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管理严格的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

(一)确立“分股不分山”改革思路。针对“地广人稀、山高谷深、低温低氧”的特殊地理环境,在充分调研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了“生态受保护、群众得实惠、林区得发展、社会得和谐”的改革原则,明确了“明确四至、确权到村(组),均股均利为主、以确权到人(户)为辅”的“分股不分山”确权模式。

(二)建立集体林“股份制”管理模式。出台了《阿坝州集体林股份经营管理方案》,对股份经营的机构建立、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章程制定、管护措施、奖补兑现、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股份经营的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股东由村民户主代表组成,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根据各村村民人数自行确定,大村董事会成员1121人,小村915人,大村监事会79人,小村57人。董事会拟定集体林股份经营管理章程,研究制定森林管护方式、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式、林木采伐、林地征用、林业产业发展、森林保险、专合组织等相关事宜。监事会领导原则上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除村民代表外,还有林业基层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各村每年定期召开12次股东大会,23次董事会。

(三)推行“股份制”为主的共管制度。在“股份制”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各县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责任、经营的权利、政策性补偿与林下利用的收益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共管机制。一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确保林地、林木权属不变的前提下,推行由地方林业管理部门、村委会、集体林管理董事会和农户参与的共管制度。林业部门、村委、董事会、管护人员要签订三级管护协议。林业部门负责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改造规划和经营方案,负责监督和检查,确保森林生态效益的有效发挥。村委会通过董事会来确保集体林管护成效,董事会是公益林管理的执行机构,接受村委会领导和委托,制定集体公益林的管理方案,明确管护人员,确保管护工作的落实。村民作为股东行使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分享集体公益林的收益权。二是严格收益用途监管。补偿金初步分配方案经乡(镇)政府同意后,由股东大会决定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到户资金和村级公共管护支出预算。公共管护支出只能用于公益林专兼职监管护林员补助支出,到户补偿的资金直接通过“一折(卡)通”的方式全额兑现到农户。

(四)严格落实奖惩考核机制。出台了《阿坝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将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纳入州、县政府目标考核。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董事会(村委会)、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实行一年一签百分考核制,将管护人员职责履行和管护质量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州林业局每年组织开展州级抽查,重点考核管护人员履职尽责和管护质量情况。

二、广东省蕉岭县探索推进股份权能改革

蕉岭县作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积极推进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激发集体林发展活力。

(一)高位推动,在改革思路上求突破。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挂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学习先进,借智借力。组织县、镇、村干部代表到湖北武汉、浙江桐庐等地学习农村土地流转、林业发展、农村金融改革等成功经验。聘请华南农业大学专家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广泛宣传,深入调研。做好改革前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讲明改革的步骤程序、法规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分类施策,把握关键。按照“一村一策”制订方案,严把改革方案关。坚持产权物权化方向,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资产产权明晰到户、量化到人,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严格遵循“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及村级经营性净资产全额量化的基本准则。在清产核资、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工作环节,做到该公示公开的要公示公开,该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要提交会议通过。

(二)创新机制,在盘活资源上做文章。一是完善规范林权股权。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做法,落实“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镇领导挂钩到村、村两委挂钩到片区、工作队员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抓好确权登记发证的后续扫尾和纠错工作。通过查漏补缺、细化确权,重新核发林权证153本,发放股权证1000多本。二是实行资产清查。由财政部门牵头,聘请专业评估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登记,并对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界定和评估,进一步明确个人和村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三是促进林权股权流转。挂牌成立广东首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林权交易面积达3万多亩,加快和规范了林权股权流转。四是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简化林权抵押贷款办理手续,鼓励和引导林农以林权抵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三)多措并举,以改革促发展。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通过林权股权规范流转,引入奥园长寿食品公司等企业,集约经营林地,发展股份制特色林业产业。2016年,新建家庭林场30个,注册发展养蜂协会、冬笋合作社等75个协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5个,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各1个,建成毛竹种植面积达16万亩、名贵树木种植达6.5万亩。2016年,通过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全县林农人均增收4230元。

(四)优化管理服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进行。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完善信息发布、林权登记、交易流转平台。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县、镇、村三级产权交易平台。对林权流转原则、范围、管理、登记等进行了规范。强化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国有和集体林权进场交易制度,禁止场外交易,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行为,促进了林权公平、公正交易。

三、贵州省毕节市大力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毕节市 在完成集体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同时,探索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一)政策保障,资金扶持。市政府成立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000万元,对发展山地高效生态农业板块经济进行奖补,将林下经济列入奖补范围。对辐射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好的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极大激发了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全市共投入2735.8万元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组织476个。

(二)创新模式,典型带动。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参与组建的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帮助个体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闯市场。毕节市涌现出了黔西县金碧杨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联五有”、赫章县平山乡反租倒包经营等成功模式,带动建立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2个、示范社12个,带动建设示范基地48个。黔西县金碧杨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7+2+1”分配模式,即农户占70%,合作社占20%,村委会占10%2016年种植“药用皂角树”3万余亩,农民人均年增收4600元。

(三)分类指导,综合服务。市林业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供全程跟踪指导,做好技术咨询、资源普查等相关工作,为合作社续建和标准化生产推广提供服务。拍摄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管理》课件,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供规范样本。鼓励林农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地出地、专职管理、合作经营、按股分成”等方式,在优势领域组建合作社。

(四)品牌拉动,成效显著。大方、织金、赫章等县先后被授予“中国天麻之乡”、“中国竹荪之乡”、“中国核桃之乡”等称号,大方九龙天麻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创建了“九龙藤”等一系列品牌。以这些品牌为主导,当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村社合一、合股经营、抱团发展”等发展模式,形成了企业、合作社、林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依法管理,规范发展。市林业局出台了《毕节市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办法(试行)》和《毕节市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统一协调各方利益;统一收购质量、标准、价格;统一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统一使用品牌、商标;统一结算、分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五统一”制度,增强了经营主体的凝聚力,调动和激发了林农参与经营的积极性。

四、广西自治区右江区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

右江区以林业配套改革为契机,联合多家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解决林农和林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创新机制,推行“快活林”模式。制定了《右江区林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流程,降低抵押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区林业局与农村合作银行联合印发了《右江区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金额50万以下免于评估的“快活林”抵押模式,由林业部门和金融部门根据当地的木材市场价格,结合抵押林木的密度、年龄、树种等制定抵押物价值参考值,按年度更新,金融部门根据参考值对抵押的林木进行放贷,免去评估费用,减轻林农负担。

(二)简化程序,提供高效服务。从简化操作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着手,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以建设林业信息化平台为载体,引进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为来访群众提供“三个一”(即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服务、一个窗口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农户只需到乡镇林业站提交材料,林业站提供申请材料报送、协调解决申请材料审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审核审批等“一站式”服务,林农在家等待通知领取《森林资源抵押资产登记证》后,即可凭证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

(三)多方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多家金融机构参与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主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后期的保障性管理工作,降低林业信贷风险和成本。目前,参与右江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已达6家。金融机构参与面不断扩大,形成了商业信贷和政策性信贷相结合的信贷格局,盘活了右江区林权抵押贷款市场。

(四)开展试点,发挥带动作用。右江区是广西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三个试点县之一,已建立林地流转交易平台、抵押登记制度和林地价值评估体系,并从区本级财政中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选取1个村开展林地经营权价值评估试点,对农户的林地经营权及地上林木进行价值评估,将林地位置、面积、树种、评估值等因子录入信息库,并与金融部门进行衔接,制作农户林权信息IC卡,农户可根据需要持IC卡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目前,右江区已开展林地评估5.6万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初见成效。